400-666-1967
适用范围:
可用于防护在研磨、砂纸打磨、清洁、锯切、装袋等过程中,或在矿石、煤、铁矿、面粉、金属、木材、花粉和某些其他物质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不散发油性气溶胶或蒸汽的由喷雾产生的液态或油性及非油性的颗粒物。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